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林罚决字〔2025〕第02-004号
被处罚单位:怀化森林野生动物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XXX00XXXXXXXX8X
单位地址:怀化高新区创新创业大厦7楼713号
法人代表:张X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XX年0X月X1日
身份证号:230XXXXXXXXXXXXX17
住址:黑龙江省XXXXXXX村汪家屯
2025年4月7日接局交办件,怀化森林野生动物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虎的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下繁育老虎。经调查取证,现已查明:怀化森林野生动物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救助的2只东北虎(Panthera tigris)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繁殖了5只老虎。
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非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上述事实,主要由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证据一:现场照片
证明:怀化森林野生动物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已经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事实
证据二:怀化森林野生动物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人及饲养员询问笔录:
证明:怀化森林野生动物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时间和地点及原因。
证据三:《国家林业局令》第46号《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
证明: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价值。
本案适用的法律及理由(依据选择理由):
其一、关于怀化森林野生动物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的定性法律依据及选择理由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怀化森林野生动物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属非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其二、关于本案处罚的法律依据及选择理由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本案法定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本案酌定情节:违法行为是趋于救治老虎为目的,并在2019年申请过办理老虎的驯养繁殖许可手续,因2018年国家局落实“三个严禁”管控措施,涉虎的相关行政审批停止办理。故你公司违法行为没有主观故意,且积极配合调查,愿意接受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现繁育的五只老虎还在怀化森林野生动物园内圈养,未进行买卖、转让等获利。
本案适用裁量权基准、规则情况:《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湘林法〔2020〕5号)分则第七部分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3条:“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综上,本机关认为怀化森林野生动物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救助的2只东北虎(Panthera tigris)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繁殖了5只老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非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处2只东北虎价值1倍的罚款,计人民币拾万整(100000元×1倍=100000元)。
本决定书中的罚款,限你公司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方支行(账号:430XXXXXXXXXXXXXXX14)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林业行政处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方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直接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中方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方县林业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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