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民政局关于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备案管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全县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全县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对全县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殡葬用品销售、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服务活动的民间殡葬各类组织及个体从业者(包括个体工商户、中介机构等),纳入本次备案管理范围。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31日,所有符合条件的民间殡葬从业人员须主动向县民政局申请备案。新从事相关服务的人员,应在从业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备案。
三、备案内容
(一)组织备案需提交材料
1.《中方县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从业人员基本信息;
5.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方案。
(二)个人备案需提交材料
1.《中方县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方案。
四、备案流程
1.申请提交:符合备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请到中方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208)提交备案材料;
2.材料审核:民政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
3.登记备案:审核通过后,备案材料存档并予以备案登记,纳入湖南省殡葬监管系统管理。
五、备案地点及联系方式
1.备案地址:中方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中方县中方生态城银杏路19号)
2.联系电话:0745-2811811(联系人:金英子)
六、管理措施
自2026年6月1日起,县民政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或者超出备案范围开展殡仪服务业务的,将依法依规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相关组织和个人积极配合,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共同促进中方县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方县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2.中方县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中方县民政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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