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民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主体(实施层级) | 实施依据 | 承办机构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 方式 |
检查频次 | 备注 |
1 | 对经营性公墓的行政检查 | 中方县民政局 | 《殡葬管理条例》(2013年1月1日实施)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2022年10月8日实施)第五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民政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8月25日实施)第六条 民政部是全国公墓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墓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总体规划,进行宏观指导。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公墓政策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建设和发展进行具体指导。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1998年1月6日实施)二、(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公墓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公墓年度检查制度,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公墓(含吸收外资合资合作的公墓)年度检查工作。对年检合格的公墓准予继续开展业务;对年检不合格的公墓要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要将年检的结果公告社会,以便于监督。 《湖南省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2023年8月24日实施)第二十六条 省、市民政部门应当加强经营性公墓的监督管理。 |
社会事 务股 |
经营性 公墓 |
1.审批情况监督检查 2.建设情况监督检查 3.经营情况监督检查 4.服务情况监督检查 5.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说明: 1.本清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严禁本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机关(含所属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重复行政检查。 3.本机关对于未列入清单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行政检查;违规实施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并可以向本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45-2811811)和县司法局(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联系电话:0745-2616537)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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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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