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民政局关于杨艳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中方民发〔2025〕4号
局属各股室及各二级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免去杨艳同志地名区划和慈善促进股副股长职务,调整到局办公室工作,任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易海英同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调整到婚姻登记处工作,任婚姻登记处副主任;
杨斌同志调整到党建办工作,任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干(兼党组中心组学习秘书)。
中方县民政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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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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