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交通运输局公开邀请交通项目第三方结算技术服务单位入库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中方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工作,提高结算审核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结算审核的专业性和公正性,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方县关于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结(决)算评审改革的通知》(中方财预〔2026〕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交通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并选取符合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立中方县交通项目结算审核公司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库建立目的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立高效有序的结算审核委托评审机制,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择优选取入库机构,为我局交通建设项目提供结算审核服务。
二、选取机构数量
本次选取原则上不限制机构数量。
三、入库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依法登记了“工程造价咨询”类经营范围,财务制度健全,无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拥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
(二)专业技术能力
1.交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以上(含二级注册造价师)不少于3人,且须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2.近3年内承担过至少3项交通类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如概预算编制、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控制等);
3.熟悉交通运输行业计价规范、湖南省地方定额及相关政策法规;
4.须书面承诺响应现场服务时间不超过4小时(相应专业二级造价师到场)。
(三)信用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单位及负责人无利益冲突关系。
四、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对委托的交通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行全面审核;
2.对工程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3.核实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等;
4.出具规范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
5.协助委托方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核对并达成一致;
6.提供工程造价技术咨询服务。
(二)服务要求
1.入库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结算审核工作,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2.接受我局及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签订委托合同后,审核资料送达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提交结算审核报告;
五、选取程序
本次选取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中方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征集公告,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机构。
(二)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三)资格审查。由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
(四)综合评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机构,按照资质等级、技术力量、业绩经验、信誉状况、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五)确定名单。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入库单位(不预设数量上限)
(六)公示。将拟入库单位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确认入库。对公示无异议的机构,正式纳入中方县交通运输局交通项目结算审核公司项目库。
六、项目库管理
(一)本次建立的交通项目结算审核公司项目库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进行重新选取。
(二)我局将建立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对入库机构的执业质量、服务效率、履约情况等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对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入库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入库资格的;
2.结算审核报告存在重大错误或严重质量问题的;
3.无故拖延审核时间,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4.与被审核单位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
5.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列入失信名单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结算审核委托原则上从本局交通项目结算审核公司项目库中选取,具体选用方式由我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七、资料提交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11日。
八、联系事项
联系单位:中方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五溪路十五号
联系人:周澜 联系电话:0745-2812188
监督部门:中方县纪委监委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中方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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