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验收销号标准及程序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生环委办〔2025〕13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我局将依法对辖区内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道路运输证》予以强制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注销在我县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共计223台,具体清册表附后),车辆排放标准为国三及以下(含国三标准)的柴油货车,自本公共发布之日起7日后注销该批次车辆道路运输证。
相关事项说明:
1.车辆检验:对于排放标准为国三及以下(含国三标准)的柴油货车,车辆检测机构已不予检测,行驶证的年检已无法通过,道路运输证已无法年度审验合格。
2.主动办理:请列入本次注销范围(详见附件台账)的车辆所有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前,前往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地址: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2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通运输局窗口,联系电话:0745-2813255)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鼓励广大车主积极配合,主动提前办理。
3.后续经营:自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被注销之日起,该车辆即丧失道路运输经营资格,不得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规予以查处。
4.车辆处置:请车辆所有人按照国家及我省关于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报废的相关规定,及时将车辆交售给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报废处理,(车辆报废后可带上车辆报废证明在我局窗口开具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将报废证明及相关证件注销证明交至怀化市交通运输局二楼客货管理科,可领取相应的淘汰补贴(具体补贴政策请咨询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客货管理科)。
5.咨询方式: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745-2812188(运输管理股),咨询电话:0745-2813255(行政审批窗口)
特此公告。
附件:《中方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拟注销道路运输证台账》
中方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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