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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

中方县人民政府 www.zhongfang.gov.cn 发布时间: 2023-04-26 15:27 【字体:

为进一步完善局机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年度预算的正确执行,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机关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政策以及中方县包括本单位的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合理调控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完整。

2.财务管理体制:财务部门对单位一切财务活动进行统一管理。机关内设股室、直属行政机构经费实行报账制;机关挂靠社团(消委、个协、经纪人协会、工会)、信息中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

3.财务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依法行使职权,科学理财,当好单位领导的理财参谋。加强会计监督,对不合法的会计事项,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预算管理

1.财务预算管理原则:根据年度收入预算数,结合机关各项工作任务对资金的合理需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支出管理要求,优先保证人员支出,确保办公办案等公用支出,压缩招待费、会议费、油修费等消耗性支出,提高公共财力建设水平,适当安排项目支出。

2.财务部门按照财务预算管理的原则编制单位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非税收入预算。年度财务预算必须报局党组审定后方可执行,财务部门应定期公布单位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3.严格执行支出预算。各项支出应严格按照年度财务预算规定的项目和额度执行,预算没有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安排,特殊情况需要追加预算的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会议决定。

三、非税收入管理

1.各执收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的非税收入政策,根据湘价费字[2000]23号文件依法积极组织非税收入,对于已公布停征或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严禁收取。

2.各项非税收入的收取必须统一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对于不按规定使用或遗失票据的,严格按照有关票据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各执收部门收缴罚没款时必须向财务部门提交处罚决定文书,并将罚没款收款凭证复印件存入案卷。

4.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所有非税收入及扣留款项必须及时通过代理银行存入中方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汇缴结算户,严禁坐支非税收入。

四、经费审批规定

1.机关经费支出实行支前预算审批制度,一切开支(含借款)必须履行支前报告程序。经费支出前经分管财务副局长批准后方可列支。办案经费由股室分管局领导审批,按财务规定的程序报账。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书面报告审批,数额20000元以上的必须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2.机关经费支出前到局财务部门领取预算审批单,经股室主要负责人同意、财务部门审核预算后,报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签字。未经领导批准、无预算审批单的支出,财务部门不予报销,严禁签单消费。

3.专项资金(上级、财政或其他渠道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由县局根据实际情况调控综合使用。

4.费用报销时,应按规定附上有关报告单和费用结算清单,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在资金结算中,财务部门应严格按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使用现金,一般不得支付现金,不得坐支现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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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