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现有水库及今后新建的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和开发工作;2、负责按有关规定管理、发放移民资金;3、负责管理和督查验收由移民经费开支的移民开发工程项目;4、负责跨县(市)移民的迁出迁入协调工作;5、负责移民后扶人口的核定登记和资金发放名册的制定;6、负责县直有关和各乡(镇)有关移民工作,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做好移民对口帮扶工作;7、负责移民信访接待回复工作;8、负责全县移民工作人员和移民骨干的培训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移民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5个职能股室和一个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核定编制18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5人,临时人员2。现有车辆3台。
部门预算草案编报口径为单位本级(涵盖了二级单位移民服务中心)。
三、 部门收支概况
(一) 收入预算:2017年预算总收入214.4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01.07万元;其他拨款9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4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收入预算明细:基本工资57.05万元、津补贴49.98万元;一次性奖金4.75万元;工会费2.14万元;福利费3.21万元;社会保障费5.69万元;公积金6.42万元,移民后扶专项管理费30.02万元,公用经费按1.9万元每人计算共4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万元,房租收入4.4万元,合计214.4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预算总支出214.47万元。
1、基本支出184.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56万元;公用支出24.04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10.41万元、水电费2.6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5.2万元、基层党组建设费(租赁费)2.14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85万元。
2、项目支出30.02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4.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万元,因移民后扶工作任务加重及脱贫工作,比上年增加了0.5万元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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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