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易苏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政人〔2025〕7号
中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易苏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易苏霞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潘叶红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段祖群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蒲中元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邓家元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蒲玉云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刘志东同志任县第一中学校长(挂职);
龙卫卫同志任县全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竟宇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刚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毛瑞国同志县农业农村局专职执法副局长职务。
中方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
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