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丁锦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政人〔2025〕2号
中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丁锦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丁锦江同志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滕冼同志任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曾苏玲同志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杨铁同志任袁家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中方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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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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