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张中红同志职务的通知
中政人〔2024〕7号
中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张中红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张中红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中方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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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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