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易艳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方县人民政府 www.zhongfang.gov.cn 发布时间: 2023-06-12 14:54 【字体:


中政人〔2023〕5号

中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易艳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易艳芳同志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

李述云同志任县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中心主任,免去其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征同志县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中心主任职务;

方程艺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职务;

余健同志任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军同志任中方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扬同志中方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熊涛同志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雷斌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专职执法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余萍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梁巍同志任县公安局花桥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新路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甄晗同志任县公安局新路河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铁坡派出所所长职务;

倪大贵同志任县五龙溪水库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向绍武同志县五龙溪水库管理站站长职务;

易延滢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方圆同志任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车东东同志任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周后兵同志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去潘晓华同志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中方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来源:中方县政府办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