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龙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政人〔2021〕4号
中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龙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龙敏同志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免去周生方同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沈勇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李琪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周松叶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彭宏丽同志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总经济师,免去其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邹伯康同志任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总工程师职务;
杨思云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颜克君同志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彭咏同志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黄杰华同志任县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陈承早同志任县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中同志任县水运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贤赫同志县水运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曙光同志任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慧生同志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丁绍东同志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免去其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杨圣章同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
中方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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