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免去肖志华、危玲同志职务的通知
中政人〔2021〕3号
中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肖志华、危玲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肖志华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危玲同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中方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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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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