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方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制定说明
一、制定必要性
重大行政决策关系政府治理全局,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决定着政府全面依法正确履职,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决策事项的确定,是重大行政决策启动的前提和基础,编制年度重大行政事项目录可进一步增强决策的计划性,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有效保障各项重大任务落实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的规定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凡是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
二、制定过程
2024年2月27日县司法局向社会公众征集决策事项建议,截止公示期满,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及建议。县司法局会同县政府办向县政府所属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收集意见,共收集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议18项。通过对收集到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进行审核,共有6项可以纳入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分别是县城管执法局实施的《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县民政局起草的《中方县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县自然资源局起草的《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规定(试行)》《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试行)》。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经县六届政府常务会议第50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对6件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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