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中方县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的制定说明

中方县人民政府 www.zhongfang.gov.cn 发布时间: 2024-06-27 16:27 【字体:


一、制定的必要性

是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把招商引资作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积极融入怀化国际陆港建设、加快推进鹤中一体化战略、全力推动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坚定不移大抓实体、大兴产业。

二是2022年市里出台的《怀化市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怀政发〔2022〕12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以市里文件为指导,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推动全县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二、起草过程

(一)立项审查情况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起草了《中方县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县政府办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计划纳入规范性文件计划目录

(二)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319日在县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419日,未收到公众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329日向县直有关单位和园区征求了意见。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对《中方县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中方县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促进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各方面就如何完善《中方县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基本上予以采纳吸收。

(三)合法性审查的情况:收集完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按程序送司法局审查,经司法审查通过后,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文件重点内容的说明

因《怀化市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补贴、奖励及其他财政支出由受益地财政负担,所以本次政策起草以市级文件为框架,对比参考有关县市区出台的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增加了省、市新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充分考虑县财政的承受力,政策执行落地可行性,细化了财源奖补政策,增加了创新支持相关内容

《中方县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主要内容分为章十条。

第一章总则。包含第一条和第二条,明确了起草依据和奖励基本原则。

章支持入驻标准厂房。包含第条。对企业租赁标准厂房支持政策予以明确。

章支持招大引强。包含第第五条。对通过产业发展基金分别给予项目投资奖补和投产达效奖补进行了明确;明确了一事一议的支持范围。

章支持科技创新。包含第条,主要对企业创新工作明确了具体的奖励措施。

章支持外向经济发展。包含第条,对外资和出口项目奖励政策进行了明确。

章附则。包含第条至十二条。主要明确本规定涉及的补贴、奖励兑现有关要求,规定适用范围等内容。

其中为修订条款,第一条、第二条、第条、条、第十条、条为新增条款其余条款原《怀化市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怀政发〔202212号)的保留条款

(二)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内容和具体说明

将《怀化市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怀政发〔202212号)的第三条、第五条,在原来的基础上修改明确为《中方县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第四条。

对《怀化市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怀政发〔202212号)第三条 对新引进征地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在建设期给予奖励,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具体奖励额度由各县市区......依据本地财政承受能力、预计产值、固定资产投资进度、预计财税贡献、项目发展前景等综合评估确定。结合县发展改革局提出的建议,明确奖补资金来源,修改为第四条第1款 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类、医药健康类等产业项目,通过产业发展基金分别给予投资奖补和投产达效奖补。(一)对投产前三年平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的征地建设的项目,对建设期给予投资奖补。按不超过企业厂房建设款(企业自主修建)、装修款、新购置设备款总和的2%给予投资奖补,具体根据企业的资金到位、建设进度、吸引当地就业人数等情况,实行分批奖补,单个项目奖补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对《怀化市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怀政发〔202212号)第五条对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业类、医药健康类等产业项目......具体奖励额度由各县市区、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依据本地财政承受能力、产业就业带动作用等综合评估确定。中具体奖励额度进行明确,修改为:第四条第2款 对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业类、医药健康类等产业项目,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0/亩的,给予5年培育期(属三类500企业项目的给予6年培育期),从项目正式投产之日起5年内(属三类500企业项目的6年内)逐年给予投产达效奖补。

(三)根据本地实际新增的内容和具体说明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加速推进四城两区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4号文件精神,鼓励市州、县市区和园区依托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结合《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的通知》(怀政发〔202212号)而制定的总领条款。

第二条参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自贸区郴州片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郴高发〔202329号等文件,结合县情实际,制定该项条款。

第三条主要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4号文件精神,参照周围地市州关于入驻标准厂房有关优惠政策,结合县情实际进行制定。

第六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发〔20237号)文件精神,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

第十条对本政策中所述以上”“不超过”“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概念进行明确。

第十一条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四条之规定:企业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有关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有关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或者被违规使用有关资金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 ,特别设置本条款。

中方县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送审稿)》经过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由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行文。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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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政府办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