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中方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1.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11号)文件要求。怀化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和实施填报等工作的通知》(怀职转办〔2023〕1号)文件,要求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于8月底前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公布。
2.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3.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有利于构建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起草过程
(一)组织相关单位认领事项。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清单编制相关工作要求,组织29个县直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领《怀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实施机关涉及县、乡镇以及向园区放权赋权事项,并在与相关单位多轮沟通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中方县县行政许可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二)召开会议协商沟通、征求意见。一是7月14日召开中方县行政许可事项《2023版》梳理部署会,会上向参会单位发放了《中方县行政许可清单《2023版》确认表),要求各单位对照《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进行确认并做到应领尽领。会后,根据会议要求和各单位上交了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确认表》。二是7月26至8月2日将《中方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文件重点内容的说明
《中方县行政许可清单(2023年版)(送审稿)》共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中认领256项,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由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49项,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共涉及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29个县直单位。
对标《怀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和《中方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中方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送审稿)取消了原由中方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土,水下施工审批”、“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由县自然资源局实施的“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由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实施的“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由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等7项行政许可事项。
新增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实施的“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市场监管局实施的“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由县政府侨务办实施的“华侨回国定居审批”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内容和具体说明
对标《怀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送审稿)》,《中方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送审稿)》中1项事项结合中方县实际未认领。中方县未设立县级烟草专卖机构,辖区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事项办理由怀化市烟草专卖局行使,因此,《中方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送审稿)》未认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事项。
《中方县行政许可清单(2023年版)(送审稿)》经过近1个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由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行文。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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