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中方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1.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号)及《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做好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湘政务函〔2022〕24号)要求、7月7日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揭榜竞优”业务培训会要求:2022年7月底前,各市州编制公布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9月底前,各县市区编制公布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3.编制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有利于构建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起草过程
(一)组织相关单位认领事项。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清单编制相关工作要求,组织26个县直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领《怀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实施机关涉及县、乡镇的事项,并在与相关单位多轮沟通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中方县县行政许可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二)召开会议协商沟通、征求意见。一是9月5日召开中方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协调会,会上向参会单位发放了《中方县行政许可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了沟通讨论。会后,根据会议要求和各单位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二是9月6至9月15日将《中方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三是经与县司法局沟通讨论,对原征求意见稿中部分事项的实施机关描述等参照省清单进行了修改。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文件重点内容的说明
《中方县行政许可清单(2022年版)(送审稿)》共从市清单中认领259项,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由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53项,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6项,共涉及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26个县直单位。
(二)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内容和具体说明
《中方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送审稿)》中1项事项结合了中方县实际进行了删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1〕29号),建议将第241项事项“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删除。
《中方县行政许可清单(2022年版)(送审稿)》经过近1个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特提请审议。
特此说明,请予审定。
中方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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