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中方县划拨土地上住房转让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出台该办法的必要性
第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规范我县划拨土地上住房转让行为。
第三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起草过程
1.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月9日制定公布了《关于规范市本级划拨土地上住房转让管理的通知》(怀政办发〔2019〕4号)文件,该文件规定只适用于市本级范围内,没有规定县里可以适用。鉴于我县划拨土地上的住房转让管理没有可执行的政策,涉及的具体业务无法办理,群众意见大。
2、2019年12月11日我们提请县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了研究,会议认为市里的文件没有规定县里可以参照执行,直接参照执行不妥当,可参照市里文件起草制定我县划拨土地上住房转让管理的政策文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2020年2月草拟了《中方县关于规范划拨土地上住房转让管理的通知》,经中方县司法局进行了审查, 2月25日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会议对制定该《通知》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该《通知》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老旧楼盘办理不动产登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各方面就如何完善《通知》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并要求按照规范性文件程序进行制定。
4、2020年3月27日,按照规定程序,我局发布了听证会的公告。2020年4月28日上午在中方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听证会,各相关单位、企业业主单位、群众代表等作为听证代表参加会议,并对《通知》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依据《关于规范怀化市划拨土地上住房转让管理的通知》,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中方县关于规范划拨土地上住房转让管理的通知》草案经过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草案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特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特此说明,请予审定。
中方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3日
音频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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