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问题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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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从本次“回头看”抽查的40个废弃矿山检查结果来看,19个废弃矿山点存在未开展生态修复、废水直排外环境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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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全面开展废弃矿山排查,摸清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并进行分类施策开展恢复治理,切实解决生态破坏、废水直排等生态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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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全面开展废弃矿山排查,摸清全县废弃矿山家底。 2.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职能分工和“谁破坏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恢复责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科学制定修复实施方案并开展修复治理。 3.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做好治理组织协调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水和土壤污染治理,水利部门好水土流失治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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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1.2022年11月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矢量数据统计,全县未修复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56个,面积72.414 公顷。 编制了《中方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年)》。 3.成功申报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56处,修复面积72.414 公顷,生态修复成效已达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验收销号标准并已通过省、市、县三级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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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销号意见 |
根据验收销号意见,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建议按程序进行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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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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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281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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