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公示通知
2025年中方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人
公 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通知》(怀政办函〔2019〕40号)和《怀化市水利局关于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的通知》(怀水管〔2019〕12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人向社会予以公示,以便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反映、咨询和解决饮水方面的问题。
各级各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工作重任,确保农村水安全有保障。
附表:1.中方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表
2.中方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责任人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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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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