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卫生健康局调整补充议价50种常用药品目录及规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目录
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湘卫药政发〔2018〕1号)文件精神,我县于2019年3月制定了《中方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充议价采购50种常用药品目录(试行)》。经过三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使用,通过核实票据和调查了解,发现尼美舒利颗粒等部分药品已进入采购平台,药品价格变动异常,临床确需、但因价格、配送等原因无法供货的药品未纳入目录。为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目录,规范村卫生室药品采购目录,更好地满足群众用药需求,我局于10月底下发通知及相关表格,11月底认真完成摸底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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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陈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