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辖区药品批发企业及药品零售公司诚信意识和药品安全自律水平,全面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药品流通会议要求,5月11日,中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对辖区3家药品批发企业和1家药品连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此次约谈,中方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就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与企业进行了沟通,并深入分析讨论问题存在的原因和解决对策。同时要求企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质量意识,始终保持GSP认证状态,切实把好药品质量关;立即开展问题整改,认真落实药品GSP各项规定,尤其是对通报存在的问题逐一排查梳理,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加强药品验收、养护、配送等管理措施,完善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消除隐患,确保不出药品安全等事故。
会后,4家企业负责人签订了药品安全质量承诺书,企业表示将认真对待存在的问题,立即采取有关措施,积极整改落实到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经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以促进企业更快、更好、更规范地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