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方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

制度(试行)》的制定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落实上级政策法规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作出了原则性规定,省农业农村厅也对农村集体财务记账监督、村社分账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制定本制度是将上级政策法规与我县实际结合,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的具体举措。二是解决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仍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核算不规范、村社财务边界模糊、记账模式不科学等问题,部分村账目未纳入省级平台、大额开支缺民主程序、会计档案管理混乱等现象突出,亟需通过制定统一规范的制度,从源头破解各类财务管理难题。三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保障。规范的财务管理是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制定本制度能进一步明晰财务权责、规范资金运行、强化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为盘活集体资产、化解村级债务、提升村集体经济自主发展能力筑牢制度根基,助力乡村振兴。四是压实各级监管责任的现实需要。通过制度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责,形成“县级指导、乡镇主抓、村级落实、多方监督”的工作体系,推动监管责任落地落细,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起草过程

(一)立项审查的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中方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制度》),县政府办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计划纳入规范性文件计划目录。

(二)调查研究的情况

起草前期,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开展专项调研,深入全县128个村(社区)实地走访,梳理财务管理现状、突出问题及基层实操需求;同时汇总分析我县农村集体“三资”整治中排查的410个问题、村级债务化解、村社分账前期工作等实际情况,结合上级监管要求,形成调研初稿,为《制度》起草提供详实的现实依据。

(三)征求意见的情况

《制度》初稿完成后,通过书面发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以及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报账员的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23条。经梳理研究,采纳20条,主要包括细化开支分级审批流程、明确村报账员与会计对账时间、强化乡镇稽核会计职责等,均已融入《制度》相应条款;未采纳3条,原因主要为部分建议与国家、省级现行财务制度相悖,或不符合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实际实操条件,已向相关征求意见单位作出逐一解释说明。同时,按规定在中方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县农业农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对《制度》草案进行专题讨论研究,重点审核制度条款与上位法的衔接性、内容的实操性、权责的明晰性,对会计核算、收支管理、监督机制等核心章节进行反复修改完善,确保《制度》符合我县实际,条款严谨、可落地、可执行。

(四)合法性审查的情况

收集完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按程序送县司法局审查,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后,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文件重点内容的说明

制度》共八章三十八条,核心围绕会计核算、收支管理、票据档案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务监督、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作出规范。一是明确核算标准,要求分村建账、一村一账,实行日清月结,全部账目纳入省级财务管理平台,确保数据真实完整;二是规范收支管理,界定收入范畴、严格收支两条线,明确1000元现金支付限额,细化1000元至10万元五级开支审批流程,严控非生产性支出;三是强化票据档案管理,实行票据领用登记核销制度,明确财务档案集中统一管理要求;四是规范债权债务管理,要求每年全面清理债权债务,对三年以上债权重点追缴,债务处置履行民主程序;五是完善监督体系,实行财务定期公开制度,明确乡镇、县级部门监管职责,建立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六是明确收益分配顺序,兼顾集体发展和成员利益。

(二)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内容和具体说明

1结合我县农村集体“三资”整治中报账不及时的问题,明确“村报账员每月至少报账一次,每月12日前核对上月账目”,压实报账员工作责任,确保账务处理及时准确。

2针对我县村级大额开支民主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细化五级开支分级审批流程,特别明确10万元及以上支出需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并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备案,强化乡镇对大额资金的监管。

3结合我县乡镇稽核力量薄弱的实际,明确“乡镇设置稽核会计岗位,对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和会计核算实施独立审核与监督,开展日常检查审核”,夯实乡镇日常监管基础。

4针对我县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实际,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化解债务”列为可分配收益的第一分配顺序,同时要求乡镇将村级债务列为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重点内容,推动债务化解工作落地。

5结合我县村社分账工作推进需求,在会计核算、收支管理中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独立核算要求,为村社分账后财务规范运行提供制度支撑。

(三)参照外地制定的内容和具体说明

起草过程中,借鉴了周边县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先进经验,主要参照了怀化市其他县(市、区)在开支分级审批、财务公开频次、票据统一管理等方面的成熟做法,如参照芷江县、洪江市的分级审批标准,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将现金支付限额设定为1000元,开支审批按金额划分不同决策程序,既符合基层实操,又能实现资金风险管控;同时参照溆浦县财务公开制度,明确“年初公布收支计划、每月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资产负债及收益分配”的公开频次,确保财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制度》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自主配齐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且委托代理记账需保持集体资产“四权”不变,兼顾了村级财务管理的自主性和专业性,符合我县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小、专业财务人员缺乏的实际。

2《制度》在开户银行规定上,未指定具体金融机构,仅要求“从依法合规经营的金融机构中择优选择”,并开设唯一基本账户,既符合上级关于集体资金账户管理的要求,又赋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理的选择空间。

《中方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经过近4个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贴合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实际,条款具体、可操作性强,已趋于成熟。

特此说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

来源:中方县政府办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