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属各部门,村(社区):
现将《2026年花桥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方县花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日
2026年花桥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及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坚决遏制和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责任,尽职负责、失职追责,全面履行宣传教育、巡逻管理、监护劝阻等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李 欣
第一副组长:周铁铜
副 组 长:潘东方(主要负责舆情上报及驻村工作)
彭泽堃(主要负责人大监督、平安建设内容及驻村工作等)
梁泓沁(主要负责矿洞等安全监督管理、巡逻、隐患排查工作及驻村工作)
陈静怡(主要负责纪委监督及驻村工作)
张定平(主要负责宣传报道及驻村工作)
杨兰芳(主要负责党员组织及驻村工作)
金 成(主要负责交通、食品安全责任及驻村工作)
易思林(主要负责河流、水库山塘及驻村工作)
张雪莹(主要负责压实村儿童主任、卫生院职责、督促各学校落实防溺水及驻村工作)
杨宇峰(主要负责安全执法及驻村工作)
成员单位:镇属15个村(社区)、农业农村部门、交通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政法部门、民政部门、宣传部门、卫生院、花桥镇派出所、花桥镇中心小学、花桥镇中学、龙场学校、博雅幼儿园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防溺水办),张雪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荣为专干,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联防联动,各部门责任详见责任清单。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落细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乡镇、村委会、家长”与“教育局、学校班主任、家长”的双线预防责任制,切实管住水域、管好学生。切实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把防溺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会商研判,坚决落实防溺水工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督责任、学校教育责任、家长监护责任,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全面筑牢织密学生安全防护网。
(二)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迅速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全覆盖的防范学生溺水宣传氛围,建立高温天气防溺水风险等级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在主要交通路口、周边水域、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设立预防溺水宣传墙报、危险水域分布地图等,大力开展防溺水宣传;协调发动“村村响”广播等常态化、高频次、全覆盖开展预防溺水宣传。严格落实“1530”制度,反复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遇到他人溺水要沉着应对,快速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剖析,讲解预防溺水知识和救援知识,鼓励组织开展防溺水知识竞赛等活动,让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三)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标县水利、农业农村、住建、文旅、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要求,以村庄周边和学生上下学沿途水域为重点,加强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沟渠、水井、蓄水池、积水坑、废弃矿井等各类水域的安全管理,根据危险性评估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巡查管理措施,明确危险水域管理人、巡查人、巡查时间、巡查频次等;要加强水域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建立重点或危险水域巡查管控责任台账。
(四)加强重点时段巡逻防控。4月至10月底,特别是双休日、节假日和暑假等重要时期以及上下学、午后、傍晚等重点时段,以水域安全巡管员为主,辅以发挥村(社区)干部、党员、网格员、志愿者、驻村辅警、民警等力量开展重点水域常态化巡查,及时阻止、劝离私自游泳和戏水的学生;要加强科技赋能防范学生溺水,推进高清视频巡查、靠近危险水域自动喇叭警示等技防措施,提升溺水预警处置能力。
(五)大力推进疏堵结合。要结合实际,鼓励支持村(社区)利用自然水域建设安全游泳、戏水场所,加强安全人员和设施配备,为学生提供安全、便利的游泳戏水条件。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及各学校要加强留守、单亲、孤儿、困境等特殊学生的关爱保护和兜底保障,避免出现“看护真空”。
(六)进一步密切家校联动。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节假日期间,要采取电话家访、视频家访、实地家访等方式,督促家长(监护人)切实加强孩子在家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对孩子外出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时刻保持对孩子的安全风险管控。
(七)落实科学救援处置。健全学生溺水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建立溺水应急救援机制。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搜救、救治、善后工作,并按规定进行报告(属地教育、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要同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公安部门要及时参与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并组织指导现场处置;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力量参与现场救援,及时启动绿色通道进行医疗救护;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溺水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配合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将水域巡查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推动专项工作措施落地。
(二)党政办:利用广播、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在全镇营造预防溺水的良好氛围。
(三)派出所: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民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整合公安、卫生、民间组织、村义务巡防队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四)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唱防溺水歌,办手操报、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并通过开展暑期家访,延伸预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施工河段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水库管理员日常巡查,在巡河时把防溺水宣传和劝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六)行政执法大队、国土所: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坑洼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有效的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
(七)卫生院: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八)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配合相关单位在可能溺水的河道、坑塘等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落实管理责任;对近年来有溺水事故发生的危险水域,配备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设立点长、库长负责制,并建立责任体系;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专职巡视、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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