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依法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公告
中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依法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公告
下列机动车因道路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被我交通管理大队扣留已久,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车辆有效证件速到我交通管理大队相关办案单位接受处理或领取车辆。自本公告之日起,如果3个月内仍不来接受处理或领取车辆,我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车辆分别作出交拍卖机构拍卖或予以拆除、报废的处理,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咨询电话:0745-2828987/2828901
特此公告
中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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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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