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泸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泸阳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实施方案
中方县泸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泸阳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
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湘政发〔2025〕5号)精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中政发〔2026〕3号)全面推进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内容:重点查清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农业新质生产力、乡村发展及农村居民生活等情况。
(二)普查时间:标准时点: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度数据。
(三)实施阶段:准备阶段(2025年-2026年):组建普查机构,制定具体操作细则,收集部门基础数据,选聘培训普查员(从村社干部、网格员、农技人员中择优选用),划分普查小区(按村、村民小组划分),开展“有户就查、有地就查”式清查摸底,完成宣传动员和物资准备。
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月-5月):组织普查员入户登记,采用移动终端采集数据,同步完成数据上报、村域比对复查,确保不重不漏。
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月-12月):配合县级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协助完成数据审核汇总,按要求公开普查主要结果。
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年-2029年):整理普查资料,开展本地农业发展分析,完成工作总结。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成立泸阳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附材料后),负责组织全镇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二)强化分工协作。镇统计站牵头统筹普查实施、人员培训、数据汇总等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农业生产基础数据、农技指导,协助清查摸底;自然资源所提供土地确权、种植分布等相关资料;各村(社区)成立村级普查小组,负责辖区宣传动员、入户引导、信息核实;其他成员部门按职能提供相关行政记录,配合完成普查任务。
(三)压实各级责任。要认真组织好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普查员包户”责任制,及时协调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农户配合度低、边界不清等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村社组织动员作用。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普查人员不得伪造篡改数据、泄露普查对象信息,普查对象需如实填报数据,杜绝迟报、拒报行为,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入户登记—村社复核—镇级抽查”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数据追溯问责,杜绝人为干预,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创新方法手段。配合县级运用卫星遥感、移动终端等技术手段,采用“线上填报+现场采集”结合方式,整合部门数据共享,减轻基层负担。
(四)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村村响”大喇叭、村组微信群、田间宣传、张贴海报等方式,普及普查意义和保密规定,针对在外务工农户开展线上精准推送,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泸阳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中方县泸阳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附件: 泸阳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黄继根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仁贵 党委委员、副镇长 覃鹏程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向 穗 党政办主任、统计专干 张 华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守友 生态办公室主任、网信专干 潘 平 财政所所长 张应满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薛 戈 自然资源所所长 陈文碑 畜牧站负责人 黄 华 林业站负责人 唐向东 民政办负责人 黄志军 水管站负责人 汪 平 文广站负责人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文书 泸阳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覃鹏程 同志兼任。如果发生人员变动,按职责分工进行相应调整,不再重新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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