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证金认领公告
我单位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在招投标业务办理过程中,尚有相关投标保证金因相关单位/个人信息不详、逾期未认领等原因,至今无人办理退还手续。请相关单位/个人(或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保证金缴纳凭证、招投标相关资料等,前往我单位招投标办公室办理保证金认领及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对该笔保证金做上缴国库/单位非税收入处理,不再保留认领资格。
特此公告。
中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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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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