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催告通知书
怀环中罚催字〔2026〕3号
怀化大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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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中方县泸阳镇五里村屋则里组(怀化高新区中方片区)法定代表人:吴涛
我局于2025年12月23日、对你公司违反扬尘防治管理制度案、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案,分别作出《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怀环中罚字〔2025〕14号)、(怀环中罚字〔2025〕15号),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于2025年12月23日送达,你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司进行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壹万伍仟元整(¥15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公司收到本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次日起五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进行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若逾期仍未履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陈青林 杨浩然 电话:0745-2812369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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