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7日。
姓名 |
杨刚华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8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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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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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中方县新路河镇幸福村13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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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时间 |
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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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地点 |
96717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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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原因 |
心理压力较大,出现偏头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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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性质 |
因病 |
拟评残疾等级 |
六级因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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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情况 |
2019年5月在部队开始出现精神异常,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0四医院常州医疗区诊断“复发性躁狂发作”。2021年8月被中国人民解放军96601部队保障部卫生处评为因病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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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_中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章)
2023年02月27日
(联系电话:0745-2811513 地址:中方县南湖大道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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