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人〔2021〕8号
中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志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志初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免去陈长元同志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长苟同志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免去尹秀常同志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竟宇、刘鑫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向绍东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免去杨崇德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米小红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顿帮军同志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龙敏同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曾双喜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丁勇军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免去曾军芳同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雄军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县乡村振兴局,其领导职务自然变更,不再办理任免职手续。
中方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