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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卜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方县人民政府 www.zhongfang.gov.cn 发布时间: 2019-07-26 17:05 【字体:

中政人〔2019〕5号

中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卜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卜元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曾新军同志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总工程师(正科级),免去其县文体旅游和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洪波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伟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袁小毛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郭勇保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信访调纠局副局长职务;

陈春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正科级),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于生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杨浦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刘鑫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畜牧水产局局长职务;

尹平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勇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贤华同志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局长职务;

高剑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贺少群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杨宏照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蒋政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黄雄军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吴丽君同志任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和平同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宗辉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雷福龙、蒲仕勇同志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蒋崇阳同志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兼);

欧崇文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兼),免去其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宗伟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张应铁同志县公路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司清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凌同志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辉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向爱毛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总编辑(试用期一年);

林洋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副主任(副台长),免去其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钦佩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副主任(副台长),免去其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丁群同志任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平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文刚同志任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主任;

李述云同志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

易英同志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

向清纯同志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禹辉同志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景斌同志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危玲同志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华同志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韡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潘建湘同志任县财政事务中心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易凤莲同志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蒲荣安同志任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雷青华同志任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友元同志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勇同志任县农机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康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职务。

                               中方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5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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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人民政府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