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
实施机关 | 中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设定依据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5月28日国务院令第498号,2014年2月19日予以修改)第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 |
收费标准 | 此项不收费,无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无收费依据 |
受理条件 | 1. 有五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且为从事同类(关联性、互补性)农产品生产经营、提供相同服务1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成员可以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成为联合社成员 2. 有成员共同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工作的意见》(湘工商个字〔2013〕138号)规定的章程 3. 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组织机构 4. 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工作的意见》(湘工商个字〔2013〕138号)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 有符合章程规定并由全体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 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
办理地点 | 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20号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不区分冬夏季) |
咨询电话 | 0745-2812007 |
申请材料 | 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 4、合作社章程 5、场地证明(产权证明) 6、全体社员身份证复印件 7、全体社员身份证明身份证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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