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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事项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实施机关

中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设定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5月28日国务院令第498号,2014年2月19日予以修改)第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1. 有五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且为从事同类(关联性、互补性)农产品生产经营、提供相同服务1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成员可以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成为联合社成员

2. 有成员共同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工作的意见》(湘工商个字〔2013〕138号)规定的章程

3. 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组织机构

4. 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工作的意见》(湘工商个字〔2013〕138号)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 有符合章程规定并由全体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 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办理地点

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20号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不区分冬夏季)

咨询电话

0745-2812007

申请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

4、合作社章程

5、场地证明(产权证明)

6、全体社员身份证复印件

7、全体社员身份证明身份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