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
实施机关 | 中方县公安局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理了居民身份证速递,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号) |
收费标准 | 此项不收费,无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无收费依据 |
受理条件 |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办理地点 | 中方县生态城杜娟路20号县政务中心1楼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4、5号窗口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不区分冬夏季) |
咨询电话 | 0745-2812035 |
申请材料 | 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
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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