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跨省居民身份证办理 |
实施机关 | 中方县公安局 |
办理时限 | 25个工作日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收费标准 | 申请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但损坏换领、遗失补领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
收费依据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
受理条件 | 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群众(仅限居民身份证的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
办理地点 | 中方县生态城杜娟路20号县政务中心1楼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4、5号窗口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不区分冬夏季) |
咨询电话 | 0745-2812035 |
申请材料 | 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第一条:1、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居住证;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3证明核发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
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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